6月11日上午,公司与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以下称“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社会实践基地签约仪式隆重举行。公司党委书记彭献忠、副经理郑牧民、法律系主任向达赴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与律所合伙人黄纯安、江文卓,律所律师曾凡亮进行深入交流,双方分别就学院和事务所情况做了简要介绍,并就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新模式探索、社会实践基地共建达成共识,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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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牧民与
黄纯安签署社会实践基地共建协议
华商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国内最具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总部位于深圳市。其传统优秀业务领域为境内外IPO、基金、发债、破产重整、不良资产处置、公司运营和治理、民商事、婚姻家事等。
本次合作有利于校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双方将合作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法律高端人才。同时,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也将为公司优秀学子实习就业提供良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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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基地授牌立
座谈会后,公司参会人员受邀一同参观了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并进行亲切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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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合影
(责任人:郑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