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河集团官网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银河集团官网发[2023]46号)和《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3]49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郑牧民
副组长:彭献忠、吴永清、段武城
领导小组成员:杨川、周彦君、向准、朱颖
(二)基本职责
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审定;接受员工咨询与报名;组织选拔、考核,上报拟转出、拟接收员工名单等。
二、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个人自愿原则。转专业工作尊重员工的志愿与爱好,旨在调动员工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规范有序原则。转专业工作关乎员工切身利益,必须严格遵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转入员工的选拔、考核,择优录取,选拔结果在教务处官网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保障质量原则。学院充分考虑现有办学资源和条件的承载力,合理申报接收转入员工计划,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三、转专业的条件
(一)员工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1.员工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员工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组织认定,员工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4.员工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复学当年无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员工,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转专业时限的,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二)员工转专业限制条件
1.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2.经转学进入公司学习者。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者。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的员工等)。
5.艺体类专业与其他专业互转者。
6.在校期间考试作弊或因成绩问题予以退学处理者。
7.高考选科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的科目要求不一致不能适应转入专业要求者;非高考改革省市(区)的文史类生源员工申请转入专业当年仅招理工类的。
8.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9.无正当理由者。
四、转专业办理程序
(一)转出流程
1.员工申请。员工应在2024年1月10日之前进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同时须将转专业书面申请和符合员工转专业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提交至学院。
2.审核材料。2024年1月12日前,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同学材料进行审核。
3.转出审核结果提交。经审核无异议后,学院在《银河集团官网员工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所在学院审核工作,并将《学院同意转出员工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在1月12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转入流程
1.对申请转入本学院同学进行资格审查。2024年1月16日,对各学院同意转入公司员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学院组织选拔和考核,择优录取。2024年1月17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转入同学进行选拔和考核。对转入员工兴趣和专长、思辨和表达能力、逻辑推理、整体综合素质等专业学习要求方面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1月17日19:00—20:00,地点为第三教学楼(根据人数待定具体教室)。面试时间为1月17日20:20开始,地点为银河集团官网会议室。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分别占比50%,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合计后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符合转入条件人数大于拟接收人数时,按笔试和面试相加总分择优录取。
3.转入审核结果提交。公司在《银河集团官网员工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银河集团官网员工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学院同意转入员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在1月19日之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拟接收专业及名额计划
1.根据“转专业基本原则”确定法学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拟接收转入总人数。法学专业拟接收30名同学转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拟接收5名同学转入。
2.法学与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对高考选科无要求。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员工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等活动。无故旷课、缺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转专业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推进,不接收逾期或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银河集团官网员工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法学与公共管理公司
2024年1月2日